2022年西安石油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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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石油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供您参考。

Xi石油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切实维护我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学校应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法规,按照科学化原则择优录取,本科招生的标准化和制度化,考虑到考生的道德、智力、身体、审美和劳动条件。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三条学校中文名称为Xi石油大学,英文名称为Xi石油大学,国家标准代码为10705,陕西省招生代码为8014。学校是国家设立、陕西省人民政府组织、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它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三大国家石油公司共建的学院、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学院、中国政府留学生奖学金自主招生学院、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后研究流动站。

第四条学院雁塔校区位于Xi市雁塔区甸子二路东段18号,邮编710065;阜一校区位于陕西省Xi市阜一区枫泾大道18号。邮政编码是710300。

第五条学校级别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第六条学校为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凡具有Xi石油大学正式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Xi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Xi石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人员将获得西安石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纪委书记(监事)、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各学院(系)校长(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讨论,高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件的决策与过程监控。它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纪委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查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领导招生宣传,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条Xi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招收31个省(自治区、市)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学生。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艺术、体育、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预备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香港台联合招生等。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和政策规定,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个别需求和学校人才培养的长远发展规划,根据历年省级招生计划数,并结合近年来办学情况、当地生源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了2022年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选科及相关报名要求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十四条学校将以总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整网上生源与各省(区、市)计划的不平衡。保留计划由学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备案前或招生过程中使用。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档案调整比例。自愿按顺序归档的批次,档案调整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申报批次,档案调整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学校承认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奖金项目和分数不得用于未按省、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专业将根据考生的分数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普通文理类考生应按照“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报考成绩相同的考生,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成绩有明确规定或排名的,按照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排名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在分配专业时,应优先考虑文化课程总分较高的考生;在文化课程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各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

第十八条美术专业考生在通过文化课和专业课统一(联合)考试的基础上,根据专业课统一(联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课程统一(联合)考试成绩相同,则应根据文化课程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在通过文化课和专业课统一考试的基础上,根据专业课统一考试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课程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原则有特殊规定的,应当按照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原则选择。

第二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报名”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应当按照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备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照学校向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入学参考。

第二十三条俄语专业只招收俄语或英语专业的学生,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专业的学生,其他专业语言不受限制。然而,英语是学校教学安排中的第一外语,其他辅修语言的考生应仔细填写。

第二十四条所有录取的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六章学费及补贴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开拓进取,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并完善了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中海油奖学金、腾辉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包括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奖励、贷款、协助、补贴、减免、延期”的勤工俭学奖励和补贴制度等项目。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从不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学校有权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陕西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考试和身体复试。新生入学资格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29条联系方式

电话:029-88382310、88382299、81469808、88382304(传真)

电子邮件:zhshban@xsyu.edu.cn

咨询qq:8001181232719290494

招生咨询QQ群:1098389123(陕西)、725838052(新高考改革省份)、839829969(其他省份)

本科生招生官:xsyuzsb

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b.xsyu.edu.cn

新浪微博:Xi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Xi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Xi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5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Xi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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